“不得强制女性做亲子鉴定”?官方回应:谣言!

2023.08.30 责任编辑:陈醒 阅读量:898

有自媒体言之凿凿地称:最近,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《妇女权益司法保护》白皮书规定,“女性要加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,不得强制女性做亲子鉴定”。然后,自媒体津津有味地脑补了一滩“老王”“绿帽”“接盘侠”的口水,进而将话题引向挑动男女之间的性别对立,攻击司法政策,收割流量。

但这是谣言!

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规定“未经女方同意,亲子鉴定无效”。事实上,该法院发布的《妇女权益司法保护》白皮书中提到了一则案例,涉及到婚前生育和亲子鉴定的问题。

不得强制女性做亲子鉴定?官方回应:谣言

法院判决认为,强制亲子鉴定不妥,亲子关系涉及公民人格尊严、隐私和家庭关系和谐稳定,应受宪法法律保护。这一判决并没有涉及到“未经女方同意,亲子鉴定无效”的规定。因此,相关自媒体报道的内容是错误的,属于谣言。在民事诉讼中,对于亲子鉴定的证据审查,并没有“女方不同意,证据无效”的规定。

相反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,如果一方提供了否认亲子关系的必要证据,而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,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。

要强调的是,婚姻诉讼属于民事诉讼,调整的是私权利之间的关系,“拒绝做亲子鉴定”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结果,是基于私权与私权的平衡,在夫妻关系中,一方(主要是女方)拒绝做亲子鉴定,用行动默认了法律事实,当然要承担不利的结果。

因此,“未经女方同意,亲子鉴定无效”是不准确的信息。需要注意的是,婚姻家庭法律的价值观是维护家庭稳定、强化夫妻间的忠诚义务,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。同时,我们也要警惕一些自媒体故意曲解司法判决、国家政策,挑动性别对立,毒化网络舆论环境的行为。

2021年 12月,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做的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中,明确提到:“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,有关行政部门为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,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;对拒不配合的,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”我们审查认为,“亲子关系涉及公民人格尊严、身份、隐私和家庭关系和谐稳定,属于公民基本权益,受宪法法律保护,地方性法规不宜规定强制性亲子鉴定的内容,也不应对此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、处分、处理措施。经沟通,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。”

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,婚姻家庭法律的价值观是维护家庭稳定、强化夫妻间的忠诚义务,没有一些自媒体臆想出来的“法律故意偏袒出轨女性”。目前,一些自媒体屡屡故意曲解司法判决、国家政策,“平地起风波”地挑动性别对立,严重毒化了网络舆论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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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NA鉴定

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(亲子鉴定的理论基础),孩子身上的遗传物质一半来自于生物学父亲(简称“生父”),一半来自于生物学母亲(简称“生母”),每个基因座上的两个等位基因也分别来自生父和生母。DNA亲子鉴定就是根据科学技术将子女的DNA信息与父亲、母亲的DNA信息相比对,如果符合即是亲生关系,不符则非亲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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