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!亲子鉴定后东莞男子向女方索要精神赔偿

2024.02.05 责任编辑:陈醒 阅读量:277

偶然发现妻子与前男友有联系后,他对孩子是否自己亲生开始产生怀疑,做完亲子鉴定后证实果真如自己猜想!
近日,东莞一男子因此提起离婚诉讼,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。东莞第三法院审理此案后支持了该男子的诉讼请求,判决准予双方离婚,女方向男方返还抚养费27520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。
抚养多年的孩子竟非自己亲生?妻子:怀孕时以为是丈夫的
2016年,阿好和阿丽(均为化名)经他人介绍认识,之后两人就开始恋爱了。起初两人感情甚好,如胶似漆,天天在一起。而数月后,阿丽突然告诉阿豪,她怀孕了。
阿豪没多想,觉得是男人就必须负责,两人便“奉子成婚”。婚后,两人却感情一般,阿丽还经常彻夜不归,阿豪为此一直心情不好,觉得两个人在结婚结得太仓促,日后肯定很容易出现更多的问题。
果然,阿豪的直觉是有原因的!直到2020年11月,他偶然发现阿丽与其前男友还有联系,便开始怀疑孩子是否是自己亲生。于是,他带着儿子去做亲子鉴定,鉴定结果显示自己确非儿子的生物学父亲。
阿豪痛彻心扉,是可忍孰不可忍!为此他深受打击,他和阿丽的感情也彻底破裂,关系也走到了离婚这一步。
阿豪向法院起诉时称,因为双方缺乏了解、感情不深,且阿丽以怀孕为由欺骗他和她结婚,行为极其恶劣。自己含辛茹苦抚养孩子多年,且和父母为这桩婚姻举全家之力,现却要承受抚养多年的孩子非亲生的现实,换来人财两空。
阿豪觉得,阿丽的行为使他遭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及经济损失,故诉请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,孩子由阿丽抚养,阿丽向其返还抚养费10万余元,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及支付亲子鉴定费等。
在庭审中,阿丽同意离婚,也同意孩子归其抚养,后续抚养费由其承担,但对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提出异议,两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。
阿丽表示,对于孩子的问题自己并没有欺骗行为,婚前怀孕时她也以为孩子是阿豪的,检验结果在她意料之外,自己在婚姻期间也没不忠诚的行为,阿豪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法律依据,要求返还的抚养费数额也过高。
男方为此遭受精神痛苦及利益受损.法院支持赔偿诉请
东莞第三法院经审理此案认为,双方对于生育的孩子不是男方的亲生儿子的事实没有异议,且有司法鉴定意见书为凭,法院对该事实予以认定。双方基于此同意解除婚姻关系,同意孩子由女方抚养,后续抚养费由女方承担及女方自愿向男方支付鉴定费,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,法院予以准许。
关于阿丽是否要向阿豪返还抚养费的问题,法院认为,阿豪对非亲生孩子并无抚养义务,阿丽应向阿豪返还相应抚养费用。从双方陈述可知,孩子已在2020年12月由阿丽带回抚养照顾,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,综合孩子实际生活需求及双方收入、当地消费支出水平等各方面因素考虑,酌定阿丽从孩子出生之日起每月向阿豪返还抚养费800元,截至2020年12月应返还27520元。
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这一双方争议焦点,法院认为阿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孩子,投入了大量情感和精力,得知小孩非亲生时,必然遭受精神上的痛苦,人格利益方面遭到损害。法院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、阿丽过错程度、对阿豪的损害程度等各种因素后,酌定阿丽应向阿豪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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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NA鉴定

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(亲子鉴定的理论基础),孩子身上的遗传物质一半来自于生物学父亲(简称“生父”),一半来自于生物学母亲(简称“生母”),每个基因座上的两个等位基因也分别来自生父和生母。DNA亲子鉴定就是根据科学技术将子女的DNA信息与父亲、母亲的DNA信息相比对,如果符合即是亲生关系,不符则非亲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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